博时资本产品风险评价制度

时间:  2024-06-14

第一章 总则

 规范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下称“产品”)的适当性风险等级评价工作,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行业自律规范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此制定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含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风险等级评价工作。

第二章 风险评价原则

 公司在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需注重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者服务,把合适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为此,公司需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并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以风险评价结果作为公司向投资者推介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重要依据。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风险等级设置为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五个风险等级,并将各类风险等级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与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相对应(其可购买对应风险等级及以下的产品),具体标准如下。

、低风险等级   ---  对应保守型投资人

、中低风险等级 ---  对应谨慎型投资人

、中风险等级   ---  对应稳健型投资人

、中高风险等级 ---  对应积极型投资人

、高风险等级   ---  对应激进型投资人

第三章 风险评价因素

 公司针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风险评价主要基于产品合同所约定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等内容,再综合考虑产品的结构复杂性、同类型产品过往风险业绩特征、投资标的流动性、衍生品投资、估值政策、投资杠杆、投资集中度、投资标的的相关主体信用状况及比例、投向大宗商品或股权等因素,从而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除第五条相关标准外,公司还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审慎评估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

二、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

三、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

四、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产品。

五、多市场投资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四章 风险等级划分

 公司针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不同类型,依据风险评价因素的评估结果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将不同类型的产品按照风险由高到低顺序对应高(R5)、中高(R4)、中(R3)、中低(R2)、低(R1)五类风险等级,从而与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进行匹配。

 公司制定产品风险等级评分表,建立评估分值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通过综合考量前述风险评价因素,根据产品风险因素与风险等级的相关性,确定各项评估因素的分值。

 公司针对不同产品类型结合实际风险特征首先确定各类产品的风险评价区间,具体产品的风险等级划分则在区间内根据实际的风险情况进行确定。各产品类型的风险评价区间如下:

表一:产品风险评价区间

按照产品类型及主要投向划分

固定收益类

R1-R5

混合类

R2-R5

期货和衍生品类

R2-R5

权益类(不涉非上市股权)

R3-R5

权益类(涉非上市股权)

R4-R5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R3-R5

注:产品类型依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定的比例要求进行划分。

随着公司产品的不断创新和投资范围的拓展,公司将根据新设产品的投资管理特点和风险特征调整表一的产品类型和新设产品的风险评价方法。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长效机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价更新,对风险评价因素出现变化的产品对应的风险等级应予以调整。

附则

十一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 本制度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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